我的多明尼加網誌被整篇複製貼上:寫給抄襲者的一封公開信
2009 Aug 27 自我成長 環遊世界 思考模式 多明尼加
這年頭,人不知道在想什麼。
寫功課交報告寫不出來,上網剪剪貼貼我還能理解。
網誌這個東西,大部分人都是自己寫爽的。
寫給自己看,當日記;寫給朋友看,分享生活點滴;寫給陌生人看,有些人想跟很多網路作家一樣,有一天因為網誌一舉成名。
這些理由都很好。
那……誰能告訴我,剪下貼上別人的網誌,放在自己的網誌上,複製一個別人經歷過的真經驗,變成自己的假故事,給自己的親朋好友欣賞,這是要幹麻啊???
有錢賺嗎?拿去當報告交老師會給你一百分嗎?
想起當實習記者時被抄襲的不爽經驗
沒想到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,讓我不得不想起以前做實習記者時,幫某黃色球衣職棒球隊寫月刊,某篇外籍球員的專訪,被某大報某大記者幾乎原封不動拿去抄襲的不爽快經驗。
當時有前輩壓力,自己又是新聞界小咖,不過是個實習記者。
前輩們說:「有人抄你的,該高興,表示你文筆好。」
我心裡一千一萬個幹字也只好往肚裡吞,誰叫我想幹記者。
現在是我的網誌被抄,再跟我說「有人抄你的,該高興,表示你文筆好」,我會馬上大聲問候你全家。
然後問你:請問一個人如果車被偷,是不是也該高興,因為他的車子棒,才有人要偷?
就算是這樣,本人也沒有這麼寬宏大量啦。本人就是愛惜文字如愛惜羽毛。
文筆不是多好,寫的東西也不是要拿來賺錢,但憑什麼你連個聲都不吭,就可以剪下貼上變成你的網誌?
我的生活經驗是無可取代的好嗎?你憑什麼憑空複製我的生活經驗?
再寫下去朋友們要以為我在睜眼說瞎話發神經了。我才沒那麼無聊,半夜睡不著,我還有記錄好的十幾個網誌主題可寫,花時間寫這個氣自己幹麻。
連標題都沒改,整篇剪下貼上
感謝眼尖心細的前多明尼加好戰友、有為替代役 ilovema 緊急來信告知這個天怒人怨的消息,讓我可以及時採取行動,否則我整年的生活都被背後靈複製了,自己還渾然不知。
被抄的兩篇,一篇抄自我的〈只是想看個書而已〉,另一篇更扯,連標題都沒改,抄自我的〈多明尼加 落後嗎〉。
幾乎是整篇剪下貼上毫無修改。這個才到多明尼加沒幾天的毛頭小子,竟然就走過我一年多來走的地方,跟在這邊待了一年多的我,對這個國家的落後有一模一樣的想法。
另外兩篇,據說也有抄襲友人 ilovema 網誌之嫌。
我們整個不能忍受,馬上到這位小弟的網誌上每篇都留言。
我的留言落落長,不是罵兩句就算了。老師當久了,看到這種事情怎麼可以不給一點教訓。我的留言如下:
我的留言:請你公開道歉
David 先生,你好:
我叫游皓雲,西文名字 Yolanda,是由台灣財團法人國合會外派的中文老師,也就是台灣的政府機關外派,在 UASD 大學(聖多明哥自治大學)和多明尼加外交部教授中文。你如果去 UASD 大學語言中心或是外交部問教中文的老師 Yolanda,大家應該都知道。
經過在多明尼加認識的友人告知,在你的網誌上看到很眼熟的文章,便連過來一探究竟,赫然發現你的文章和我的文章相似度 99%,連標題都一樣。
你的標題:〈多明尼加 落後嗎?〉——本人網誌文章寫於 2008 年 7 月 1 日。
你的標題:〈等待前往西班牙的日子,無聊到發慌,在圖書館找到自己〉——本人網誌文章寫於 2009 年 8 月 11 日。
你的另外兩篇文章,有沒有抄襲我在多國認識的朋友(無名帳號 ilovema)的文章,請你捫心自問。網誌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東西,只是個人紀錄、與朋友分享生活的管道。寫網誌純粹個人興趣,沒有任何利益考量。它可貴的地方,就在於這是每個人私有的創作空間。沒有任何兩個人,可以有相同的生活經驗、相同的文字記錄、相同的網誌!!!
但是當自己辛苦堆積起來的文字遭到一個簡單的「複製」「貼上」,就瞬間變成一個陌生人的生活記錄之後,心裡非常不好受,像是自己生的小孩被搶走一樣,寫網誌的意義也蕩然無存。
你現在是只有四篇文章,接下來在多明尼加的一個月,你打算再抄幾篇?
你看的多明尼加,這麼巧跟我看的多明尼加完全一樣嗎?
你在多明尼加跟我去一樣的書店、圖書館看書嗎?怪了,那我怎麼從來沒看過你?這裡東方面孔不多,應該很好認啊!
來多明尼加短短幾天,你已經把這裡的地方摸得這麼熟了嗎?那我真是佩服不已,我來了一年半也不過如此而已。你希望給你的朋友看的,是你真實的在多明尼加的生活記錄,還是一個陌生人認識的多明尼加?如果是後者的話,你讓你朋友直接連到我的網誌不是比較快,還省得剪下貼上。
我的網誌沒有任何利益取向,純粹是我個人的生活記錄空間,公開給大家看,也只是希望更多人認識這個異國風情濃厚、讓人又愛又氣的國家。難道要逼我把網誌設定為只給好友看嗎?你不認為這樣很多人失去了認識一個世界另一端國家的機會,很可惜嗎?
你如果真的在多明尼加,一個和台灣這麼不一樣的地方,你沒有任何自己的眼界和想法嗎?
我不能容忍看到自己和朋友辛苦的文字被這樣踐踏。我在這裡向你要求:寫一篇網誌公開道歉,並把以上抄襲的網誌刪除,我就不再追究。
我們都是一個人隻身在海外,誰知道你會不會哪天就在什麼台灣人的活動遇到我,或是在街頭巧遇?或是恰巧需要對方的幫助?請你眼光放遠,仔細思量。
人都會犯錯,希望你好好想一想。我再重複一次:請你三天內(多明尼加時間 8 月 30 日晚上十二點之前)登出道歉啟事,並把以上抄襲的網誌刪除,並記得這個教訓,未來不要再犯,我就不會再追究。
游皓雲 Yoland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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